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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国储项目的招投标居然沦为围标串标的“游戏场”?

2025-12-04 13:59来源:未知关注:作者:大漠

山东日照:国储项目的招投标居然沦为围标串标的“游戏场”?

——致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邓亦武董事长及山东省纪委李伟书记的实名举报信

尊敬的邓亦武董事长、李伟书记:

我是实名举报人梁毅,现以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郑重态度,向您二位举报中央储备粮日照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招投标中,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危及国有资产与国家粮食安全的恶性行为。当国储项目的招投标沦为企业围标串标的“游戏场”,规则被肆意践踏,国家粮仓的“安全锁”又将置于何地?

2025年10月28日开标的中央储备粮日照直属库仓储项目,本应是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民生工程”,却被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总承包公司山东分公司等企业,变成了违法操作的“利益场”:虚假投标、围标串标……每一项行径都在挑战法律红线,每一个细节都在啃噬国有资产的根基!

一、虚假投标:违规项目经理“带病入围”,是规则失效还是有人包庇?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彭继顺,在2025年9月10日项目资格预审开标前,仍担任怀化双创中心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直至资格预审当日才竣工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硬性要求,彭继顺明明处于“在建任职”状态,中冶建工为何能通过资格审查?这难道不是对招标规则的公然漠视?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问题更甚:其一,拟派项目经理董伟伟同时担任城东港物流产业园、汇达易道标准化厂房两个在建项目的经理,完全违反“一人一职”的投标规定;其二,该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存在多条被执行记录,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主体。一个失信被执行人、一个违规派任项目经理的企业,能进入国储项目的开标环节一一这到底是审核疏漏,还是有人为其“开绿灯”?

二、围标串标: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的恶行,是市场乱象还是刑事犯罪?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总承包公司山东分公司的操作,已不止是违规,该公司党委副书记统筹指使员工,联络中冶建工、中国二冶等企业“统一报价”,形成围标串标链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规定,这种“操控投标”的行为,难道不是关系到国储项目、国家粮食安全?若让这样的企业中标,项目质量如何保障?国有资产岂不是要沦为“利益输送的肥肉”?

三、国储项目的“黑幕”,透支的是国家信用,威胁的是粮食安全

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其招投标的公平性直接决定项目质量与国有资产安全。此次事件中,违法企业肆意践踏规则,若不彻查严惩,则必将出现以下严重后果:

(一)于市场而言,会让“违规得利、守法吃亏”的歪风蔓延,彻底摧毁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根基;

(二)于国储而言,不合格企业中标可能导致项目质量隐患,直接威胁粮食仓储安全;

(三)于公众而言,会让社会对国有项目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国家粮仓的“守门人”,难道要被利益集团拉下水?

我恳请二位领导,以“零容忍”态度斩断黑幕,守护国储底线:

1.立即成立由中储粮集团、山东省纪委联合的专项调查组,彻查本次招投标的全部违法证据,查清“违规企业入围、围标串标操作”的幕后推手;

2.依据《招标投标法》、《刑法》等法规,取消涉案企业的投标资格,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等企业列入招投标黑名单,对其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3.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涉案主体与处置措施,以儆效尤;

4.对国储项目招投标流程开展全链条排查,堵塞漏洞,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我梁毅愿以个人名义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随时配合调查组提供证据。恳请邓亦武董事长、李伟书记高度重视此事-一国储粮仓的底线,容不得任何利益集团的觊觎;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容不得任何违法违规的侵蚀!

实名举报人:梁毅

联系电话:13240033188

2025年12月3日

附:部分证据材料照片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gJecA30qW0ufvwD9QnX_8M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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