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迟迟不去法院立案,却接连谎称“马上开庭”,并继续向当事人索要其他费用,直至得知当事人向律管部门投诉要求解除委托代理消息后,才匆忙去法院立案。当事人不但要求解除委托退还代理费,还要求该律师赔偿相关损失,目前,长春市司法局已经介入调查。
朝阳区司法局对举报人作出的《答复》
收费月余律师表示已“立案”
2023年2月,吉林省浩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元公司)法人孙荣增因三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联系到吉林永耀律师事务所的邬春旭律师,有意委托为其代为诉讼。与其有纠纷的三家公司其中两家地址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一家地址在长春市南关区,三公司累计标的额为168万元。在听完邬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后,孙总表示认可,便与其达成委托代理关系,并将有关证据资料交给邬春旭律师,以微信转账方式向邬律师缴纳代理费共计25000元。
3月初,邬春旭律师告知当事人孙荣增,称两起案件已在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另一起案件已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立案,而且三个案件在正常排期,不久就会开庭。邬春旭律师提议为了安全起见他已联系到一家担保公司,让孙总另外缴纳3000元担保费诉前查封三家公司的银行账户,以便胜诉后方便执行。3月6日,孙总以扫二维码形式向邬春旭律师助理“小野”转款3000元,邬律师向孙荣增只出具了2000元的担保费收据。
久不开庭急煞当事人
3月22日,邬春旭律师通过微信告知孙荣增,三起案件不但已经立案,且已经进入送达程序。
自得知立案消息后,孙荣增多次打电话给律师问什么时候缴纳诉讼费,邬春旭律师一直回复“再等等,来得及”,并表示可以代替孙总缴纳诉讼费和保全费。
从孙总提供的微信截屏可以看到,孙荣增称邬春旭律师为“姐夫”,孙荣增说邬律师是朋友介绍的,因为朋友叫邬春旭姐夫,他便从朋友的角度尊称邬为“姐夫”。
自打从律师处得知“立案”之后,孙总数着指头天天盼开庭,孙荣增说,如果这个案子年底之前不进入执行程序,将会给公司带来诸多影响和损失。在如此焦急的心态下,孙总差不多三天两头就会给邬春旭律师发微信询问法院何时开庭。
5月19日,邬律师给孙荣增发微信称:“如果快的话,可能这个月内开庭,要是慢的话,也就是六月初(开庭)”。孙荣增认为这是暗示他该缴诉讼费了,便问邬春旭律师诉讼费多少钱?是当事人去银行缴纳,还是律师代为缴纳?
邬春旭律师回微信表示,他去法院办事可以顺路为其代缴,诉讼费加保全费共计37300元,并给孙荣增发来一份app截图,称这是单位同事根据网上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数额,让孙荣增按数额把钱直接转给他就可以了。5月28日,孙荣增按照邬春旭律师要求,向其个人银行卡转款37300元用于缴纳诉讼费和保全费。
开庭却被“放鸽子”
6月13日,邬春旭律师微信告知孙荣增,浩元公司起诉两家工程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于6月28日下午13点30分在长春市经开区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13点30份审理一起,15点审理一起,两起案件争取一下午审结,并表示另外一起案件争取在27号在南关区法院开庭。
得知准确的开庭时间和地点,孙荣增不敢怠慢,提前准备好了开庭用的证据材料。
6月28日上午9点37分,就在孙荣增整装待发的时候,邬律师微信通知孙荣增先别去经开区法院,称对方律师已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申请书送到法院之后才能决定下午能否开庭。
一个小时之后,孙荣增接到邬春旭律师传来的消息:“法官说了,下午就把他们的异议驳回,不同意。开庭后延几天了,下午需要制作驳回异议的裁定书”。
此时的孙荣增心存诧异,管辖权异议不是当庭提出吗?怎么会在庭审前递交申请书?法院不开庭就驳回异议程序合法吗?
不但经开区法院的两起案件半路“搁浅”,南关区法院那起案件也始终没有开庭的消息,7月14日,邬春旭律师发微信给孙荣增,让他准备三千五千块钱,他带钱去南关区法院打点一下。
7月18日,经开区法院迟迟没有开庭的消息,坐不住凳子的孙荣增发信息问邬律师经开区法院的开庭时间,邬律师用微信没头没脑地回一句“明天通知”。
第二天,邬春旭律师告知孙总“下周准备开庭”,并表示法院会下传票通知准确的开庭时间。
孙荣增说,他之所以着急就是想在年底之前解决所有的工程欠款纠纷,如果年底前案件不能进入到执行阶段,他没法向相信他的建材供应商交代,没法向信任他的农民工交代。
孙荣增在焦急中等待着法院的传票,整天掰着指头过日子,一周、两周,本来不太会吸烟的孙荣增开始一颗接一颗地抽烟。
半年后方知被骗
8月4日,两天没有微信的邬春旭律师主动联系孙总,他听说孙荣增在北京的一起案件没有得到执行,让孙总准备3000块钱好处费当作路费,他让两个正在沈阳办事的法官跑一趟北京,孙荣增连连道谢,立马给邬春旭律师转了3000块钱。
时间飞转,迟迟没有接到传票的孙荣增开始怀疑邬律师有可能在扯谎,原因是他近两天给邬律师打电话邬律师偶会拒接,发微信也很少回复。
8月11日,为了解除心中疑团,孙荣增带着工人来到长春市经开区法院和南关区法院,通过立案窗口根本没有核查到有关浩元公司的立案及保全信息,至于称给法官去北京拿的路费更是子虚乌有。孙荣增和同来的工人听说没有立案叫苦不迭,还差不足四个月就到年底了,到了年底农民工回家拿不到工资怎么办?还有就是三家面临被起诉的公司提前转移资产又该怎么办?
同来的工人都埋怨孙总遇到了骗子,建议孙荣增去公安机关报警。
8月14日,孙荣增以公司名义向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投诉,请求:一、吊销邬春旭律师的职业资格证,对所在单位吉林永耀律师事务所作出相应处理;二、对邬春旭涉嫌诈骗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退还其所收的费用并作出赔偿。
从“主动赔款”到“拒不退赔”
2023年8月14日,得知事情败露的邬律师在微信上不停道歉,提出愿意马上退款并赔偿损失。
8月17日,孙荣增微信要求邬春旭律师退还收到的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及好处费等,返还诉讼所需的所有证据材料。
自8月14日以后接连几天,邬春旭律师多次约孙荣增见面,除了在微信上不住地道歉,还表示会积极赔偿。
10月7日,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针对浩元公司及孙荣增投诉作出回复。回复中对邬春旭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存在着违规收费、代理不尽责等情形予以认定,并上报长春市司法局及长春市律师协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并建议长春市律师协会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而对于投诉人提出移交公安机关的请求,朝阳区司法局建议投诉人去公安机关报案。而对于赔偿损失要求,则建议去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直至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作出《回复》,作为邬律师单位的吉林永耀律师事务所没有对孙荣增给出任何说法。
得知投诉材料被朝阳区司法局报送至上级机关,孙荣增再次联系到了长春市司法局,负责律师行业投诉接待的刘姓工作人员了解孙总诉求后,问孙荣增是否同意调解?
孙荣增向刘姓工作人员介绍,邬春旭律师从3月份第一次收取代理费后,又接连向其索要诉讼费、担保费、好处费等累计7万元钱,直至8月14日孙总发现其构成诈骗向律管部门投诉的当日,邬春旭律师没有做任何与收费有关的事情,致使他的多起案件经过近一年的折腾付出归零。邬春旭律师为了逃避处罚,在孙荣增通知其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后,突击立案,欲将一起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转化成违背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孙荣增在得知其立案目的后,已将其所立案件全部从法院申请撤回。最后,孙荣增表示,邬春旭律师如能退还在其手中骗取的7万元款项后,同意接受和解。
而刘姓工作人员则表示,和解可以,退钱却不可能,“邬春旭律师收取孙荣增的7万元钱属于非法所得,应予充公”。
2024年1月5日上午,为了进一步核实孙荣增及刘姓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通过电话方式向长春市司法局求证,长春市司法局的投诉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对于该事件进展,媒体将继续予以关注。(丛陌)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2097587986871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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