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辽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高级法院、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沈阳市委市政府、沈阳市纪委监委、沈阳市中级法院领导和各大媒体:
我们是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机床城一期全体入驻中小实体企业,自2011年入驻于洪区机床城以来,我们的园区都是由政府负责,政府官方明确宣告园区由政府接管,园区环卫清扫、公共道路运维全部由于洪区环卫局等市政部门全权负责、免费服务至今。然而,在我们业主不知情的前提下,沈阳中港地产有限公司与沈阳深业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者系关联企业)相互勾结,利用自身开发话语权,在无政府审批、无备案、无公开招投标、无业主授权、无服务合同的五无前提下,私自接管园区物业服务权限,更为恶劣的是,他们竟然起诉园区企业索要10余年巨额物业费,而于洪区法院竟然助纣为孽、枉法裁判,企图利用法律的强制手段逼迫我们缴纳巨额物业费。因此,我们实名举报,恳请领导们从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考虑,从保护地方的营商环境出发,严肃查处并曝光此事,为众多民营企业和百姓做主。

一、基本背景:园区入驻企业系政府招商引资实体经济载体,园区内均为市政路,长期由市政免费运维
沈阳国际特种机床装备城一期(于洪机床城一期),是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打造的工业实体产业园区,2011年建成投用,所有入驻主体均为生产加工、机械科创、装备制造类中小微实体企业,是地方实体经济、制造业发展的重点扶持载体。
园区自建成以来,企业于2013年前全部完成入驻。2013年5月,园区前期物业海纳斯物业因经营不善正式撤场。此后,原于洪区科技局局长霍广新组织召开企业业主大会,官方明确宣告园区由政府接管,园区环卫清扫、公共道路运维全部由于洪区环卫局等市政部门全权负责、免费服务至今。
十余年来,园区公共区域保洁、道路养护、环境治理均为市政公益服务全覆盖,厂房主体、厂区内部设施均由各入驻企业自行出资维护保养。园区从未产生、也不需要企业承担任何物业服务费用,全体企业从未与任何物业公司达成服务合意、未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合同。
二、核心违法事实:关联企业无资质、无审批、无合同、零服务,长期非法敛财
沈阳中港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园区开发主体,利用自身开发话语权,勾结自家关联企业沈阳深业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无政府审批、无行业备案、无公开招投标、无业主授权、无服务合同的五无前提下,私自接管园区物业服务权限,属于完全非法违规经营。
入驻程序全程违法:2013年原物业撤场、政府接管市政服务后,中港地产私自违规签约两家物业公司,2014年签订关联公司南通万豪物业、2021年强行签订关联公司深业智慧物业。全程未告知任何入驻企业、未召开企业业主大会、未履行住建部门备案、物价收费备案、公开选聘等法定流程,入驻行为完全无效、不具备任何合法性。
收费依据彻底缺失:深业智慧物业从未取得案涉园区物业服务资质、收费核准文件,无任何合法收费标准备案,无权向工业企业收取物业费。全体入驻企业全程不知情、未授权、未签约,双方不存在任何真实物业服务法律关系。
全程零服务、纯敛财:十余年间园区所有公共服务均由于洪区城建局主导负责环卫相关部门清扫维护工业园区,并且免费打扫至今。涉事物业公司从未提供任何实质性对等物业服务,彻底形成政府干活、物业收费、零服务强敛财的荒诞乱象,赤裸裸侵占中小实体企业经营收益。
依托国资背景垄断压榨:经查,中港地产、深业智汇物业为高度关联一体经营主体,且于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体系存在参股持股。企业依托国资参股背书,形成区域垄断经营优势,肆意抬高不合理收费、压榨实体经济,借助国资平台不当牟利,严重违背公平市场原则。
三、恶性维权打压:恶意诉讼、查封账户,致大量实体企业经营瘫痪
自2024年起,中港地产伙同两家违规物业公司(南通万豪物业和深业智慧物业)强行索要十余年来无任何合法依据的物业费,恶意发起批量虚假诉讼,将机床城一期20余家无辜中小实体企业全部起诉,单方面按照1元/平方米/月的违规标准,向单家企业索要20万至70余万元不等的天价无理费用。

同时,该企业滥用司法权利,恶意申请查封多家企业对公经营账户,造成毁灭性经营后果:
1.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无法流转经营资金、无法采购生产物料;
2.无法正常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保税费,用工稳定性崩塌;
3.企业账户、涉诉记录影响企业征信,直接丧失招投标、项目合作资格;
4.多家生产型企业被迫停工停产、经营瘫痪,濒临倒闭破产。
该行为精准打击扎根地方的中小实体经济,严重违背辽宁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要求,恶意加重实体企业负担,极大挫伤民营企业在辽投资、深耕实业的信心。
四、核心司法乱象:一审判决无任何法条适用、无法律依据、暗箱炒作,构成典型枉法裁判
在系列物业恶意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审理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存在重大司法违法问题,属于典型枉法裁判,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与政府公信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书必须明确载明裁判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无法律依据、无法条援引的判决,对法条断章取义,对企业和物业采取双标。属于程序与实体双重违法,是无效枉法裁判。
本案中,案件核心争议为无合同、无服务、无备案、无审批前提下的物业收费是否合法,案涉一审判决书通篇未援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任何对应生效法律条文,在无任何法律依据支撑、无合法裁判依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混淆园区权属范围,不实地考察,无视市政全覆盖维护服务,颠倒黑白,强行拿物业的假证虚构物业服务事实。强行采信物业无理诉求、作出不利于实体企业的错误判决。
司法审判核心原则为“有法可依、依法裁判”,法官在无任何法条支撑的情况下强行下判,属于故意违背法律、无视法定裁判规则、滥用审判职权的枉法裁判行为。该违规裁判不仅直接侵害众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更突破司法底线、损害司法权威,严重破坏沈阳市、辽宁省司法营商环境,极大透支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公信力,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违规收费数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摧毁区域实体经济
案涉机床城一期园区总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按照涉事物业违规收费标准核算,长期无序收费将产生巨额非法收益。举例说明按照一家一万平米厂房企业,35年累计需承担无依据违规物业费高达420万元;全园区企业累计违规收费总额突破7000余万元,涉案金额巨大、违规情节极其恶劣。
中小微工业实体企业本身利润微薄、抗风险能力弱,叠加多年疫情及市场下行压力,经营本就举步维艰。而涉事企业依托国资背景、通过非法收费+恶意诉讼+枉法裁判的组合手段,持续压榨实体经济,成为压垮地方中小制造业的致命负担,严重制约区域实体经济发展,严重破坏辽宁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六、正式举报诉求媒体曝光重点
1.严查沈阳中港地产、深业智汇物业无资质、无审批、无备案、无合同、零服务、强收费的全部违法事实,对企业违规乱收费、垄断经营、压榨实体经济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追责问责;
2.依法认定一审判决无法律依据、属于枉法裁判,启动司法监督、纠错核查程序,撤销错误一审判决,对涉案审判人员违规裁判问题依规依纪追责;
3.依法认定双方无真实物业服务关系,彻底废止全部不合理收费依据,责令涉事违规物业撤离园区,并全额退还已违规收取的所有物业费;
4.督促涉事企业立即撤销全部针对园区企业的恶意虚假诉讼,解除所有违规查封的企业对公账户,全面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专项整治于洪区工业园区物业乱象,杜绝“市政履职、物业敛财”的违法乱象,规范国资参股企业经营行为,严禁依托国资背书压榨中小民营企业,切实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守护实体经济生存根基。
举报企业:沈阳格镭诺徳机械有限公司
举报人电话13889898886
2026年7月17日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0u1yOFoq2s0rbpjfB21y5Dw0
版权声明:除注明外均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罔顾事实证据采信假证判案,瓦房店法院高兴利是法盲还是贪? 关于辽宁省瓦房店市法院法官高...
山东莱西:金融债权转让遭遇司法乱象,民生企业泣求纪委伸冤! 青岛波尔旺肉业公司致山东省...
本站讯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多名村民向中央纪委提交实名举报材料,直指该区副...
日前,有知情人向媒体反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沈家街道大罗村村书记王广良被纪委带...
本人高明江,身份证号:150105195803017811,现年66岁,军旅生涯二十六载,曾被授予 全国边陲优...
每日新闻网报道:(ml01) 编前语:法律本身是用来规范社会行为、保护公民权利、制裁违法行...
尊敬的辽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高级法院、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沈阳市委市政府、...
尊敬的辽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高级法院、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沈阳市委市政府、...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永和村多名村民联名向有关部门递交举报信,反映该村...
赵国庆致吉林省委黄强书记的一封实名求助信 父含憾离世、子接续维权,恳请督办三十年煤矿...
青岛波尔旺肉业公司致山东省纪委李伟书记的实名举报信 民生龙头企业惨遭多方黑手合围,青...
安雪海致河南省纪委秦国文书记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实名举报内黄县政府、内黄县城投公司违法...